地基加固中基礎不均勻沉降的原因
1、人為破壞或者是植被根莖的影響
有些房屋地基基礎不均勻是由于有人進行人為的破壞,進而導致了房屋地基基礎的不均勻,或者是在房屋附近進行挖掘、種菜,更有甚者是在房屋附近種植樹木,由于樹木的根系比較發展,在樹木的生長過程中,根系的生長可能就會破壞房屋的地基,導致房屋地基基礎不均勻。
2、周圍施工的影響
在房屋一定范圍內進行建筑物施工,由于新的建筑物修建需要大量的挖掘或者進行加固地基的工作,在新建筑物挖掘或者加固地基的時候可能會引起同一領域內土層結構的變化,導致已經修建好的建筑物地基基礎不均勻,進而使已經修建好的建筑物出現下沉,傾斜甚至是倒塌的危險。
3、自然災害的破壞
框架結構房屋地基基礎不均勻還可能是由于一些自然災害的影響造成的。例如地震,海嘯或者火山噴發,都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面的強烈震動,破壞房屋的地基基礎,嚴重的情況下,這些自然災害還會直接導致房屋的倒塌。
4、地基移動
有些房屋是修建在坡邊的位置,這個時候由于房屋地基所處的特殊位置,以致于一些防護措施無法處理妥當,當房屋所在地方發生一些大的降雨時,就會使得整個房屋的地基沿著坡面向下滑動,使地基基礎出現不均勻的狀況,導致房屋的傾斜或者倒塌。
5、建筑物質量不達標
框架結構房屋地基基礎不均勻還有可能是房屋施工階段,由于施工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范進行施工,使用的建筑材料不符合有關部門的標準,或者是使用建筑材料的時候未考慮施工地方的特殊環境和因素,使得建筑物在完成之后出現質量問題,而有關部門在驗收時又未及時發現。使用的不合格材料在經歷過一段時間后,就會出現嚴重的質量問題,導致整個建筑物的地基基礎不均勻,影響建筑物使用者的正常生產生活。
6、房屋結構設計與地基不吻合
一些房屋建設過程中由于對房屋設計的改變或者結合了當地實際情況后使得房屋結構出現大的改變,進而使建筑物整個設計方案發生改變,這個時候已經做好地基基礎建設,對于新設計好的建筑物結構并沒有按照其應有的地基基礎進行設置,還是將已經改變了設計和結構的房屋修建在了適用原來房屋建設的地基之上,這就會是地基所承受的荷載不均勻,進而導致房屋建筑在某些連接地方出現地基基礎不均勻沉降的現象,威脅建筑物的安全。
7、受外部氣溫、降水的影響
框架結構房屋地基基礎不均勻還有可能是受外部氣溫、降水的影響。由于外部氣溫的增降,土質結構發生變化而地基基礎又沒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導致房屋地基基礎不均勻?;蛘呤墙邓a生的滲水使得土層的水量增大,使土壤膨脹,當太陽照射時,水分迅速蒸發,這樣一個變化的過程會造成地基基礎的不均勻。
以下還有這幾種地基容易出現下沉等情況
弱土:這是不能承受建筑物的負荷的土壤。土壤的重量和壓力太大了。
土壤壓實程度不高:有時候,家庭和企業都建在土壤中,而土壤的壓實程度不夠。如果是這樣的話,土壤將無法承受地基的重量,而且會沉降。
土壤中水分含量的變化:過量的水分會導致土壤變弱,降低其承受結構負荷的能力。水分的流失會導致其體積縮小。
具有根和其他植被的成熟樹木:成熟的樹木和灌木靠近建筑物,可以從基礎周圍的土壤中吸走水分,從而減少土壤的體積。
土的固結:當結構重量壓在新填土上時,會導致結構向下移動。
沉降和下沉是全國各地最常見的基礎問題。這就是為什么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來防止結算的重要性,以及如果您注意到開始發生的情況下進行維修。
常用的地基加固方法如下:
地基加固強夯法
強夯法是一種傳統的深層加固方法,最早可追溯到1936年首次由普洛克提出的擊實原理,其主要適用于碎石,砂土,低飽和度的粉土與粘性土,濕陷性黃土,雜填土,素填土等地基。施工時,先根據試驗確定夯點間距,并用鋼尺放出每個點,用石灰進行標記,再將起重機移動至某點,待夯錘吊至預定高度后自由下落,向下夯擊,重復夯擊直至該點夯實,再進行下一點夯擊。
地基加固換填墊層法
換填墊層法主要適用于淺層軟弱地基及不均勻地基的處理。施工時,先將地表淺層軟弱土層或不均勻土層挖去,再回填堅硬、較粗粒徑的材料,并夯實,從而形成墊層。其中,對于濕陷性黃土地基,其墊層不應選用砂石等透水性材料。
地基加固擠密樁法
擠密樁法可分為灰土擠密樁法及土擠密樁法,主要適用于處理地下水位以上的濕陷性黃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施工時,利用沖擊或振動將圓柱形鋼質樁管打入原地基,待拔出后形成樁孔,再回填素土、灰土、石灰土、水泥土等材料,并夯實,從而形成對于基礎工程來說,做好地基加固只是第一步,效果如何就要“驗一驗”了!
地基強夯法加固效果檢測
采用強夯法進行加固的地基,施工結束后應間隔一定時間再進行地基加固質量檢測。檢測前應根據場地復雜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確定檢測點數量,檢測點可分別布置在夯坑內、夯坑外及夯擊區邊緣。常用的檢測方法有現場淺層平板載荷試驗、室內土工試驗及原位動力觸探試驗等。
地基換填墊層法加固效果檢測
采用換填墊層法進行加固的地基,應在現場選擇一定尺寸的載荷板對地基進行直接加荷,檢測點間距應小于4m,若為基槽,每50~100㎡不應少于1個檢測點;若為大基坑,應每10~20m不少于1個檢測點。常用的檢測方法有環刀法、靜力觸探試驗、輕型動力觸探試驗及標準貫入試驗等。
地基擠密樁法加固效果檢測
采用擠密樁法進行加固的地基,應在施工結束后間隔1~2周再進行被加固地基的擠密效果及承載力的檢驗,以不小于設計要求的數值為合格,檢測點應在等邊三角形或正方形的中心。常用的檢測方法有標準貫入度試驗、靜載試驗、孔隙比測定試驗等。
增大直徑的樁體,使其與原地基共同形成復合地基。